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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4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者:本网

  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转升〔2018〕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

  2018年5月3日

  2018年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推进大会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江省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要求,进一步加大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力度,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现提出如下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主题,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持分业推进、分类指导,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全力打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组合拳,大力推进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绿色化转型、品质化转型、资本化转型和集群化转型,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打造传统制造业竞争新优势,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2018年,在继续深化10个重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基础上,启动新一批重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促进优势产业加快升级、落后产能加快淘汰、融合拓展不断深化,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力争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7%以上,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增长10%以上,关联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和工业设计服务收入增长10%以上,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增长7%,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水平位于全国前列,积极创建全国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深化第一批重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深化纺织、服装、皮革、化工、化纤、造纸、橡胶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10个重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加大分业施策力度,认真总结推广典型模式、经验做法。继续深入推进绍兴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综合试点和21个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对照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开展省级试点对标提升活动,深化落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产融合作试点等支持政策,加快破解土地要素制约、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树立一批典型样板。(绍兴市及分行业省级试点县(市、区)政府,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启动新一批重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结合我省发展实际,启动汽车零部件、低压电气、金属制品、泵阀轴承、家具及竹木制品、文体用品、家用电器等第二批7个重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抓好重点举措落实。按照“行业规模总量在全省所有县(市、区)中居于前列,改造提升前景好、对经济发展贡献大,有望引领国内行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在新一批重点传统制造业各选择1-2个发展基础好、转型思路清晰、保障措施有力的县(市、区),开展分行业省级试点,加大财政、土地、能源、金融等政策支持,力争在创新升级、整合优化、强链补链和有序退出等方面加快突破。(有关县(市、区)政府,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建设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深入实施《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加大综合体规划建设力度,打造一批创新要素互联互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一体融合”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快实现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所有块状经济和工业大县、强县“全覆盖”。研究制定《浙江省工业新产品研发生产指导意见》,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加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以及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8年力争传统制造业领域省市县三级新增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50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0家以上,鉴定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1500项,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2%。(省科技厅、省经信委)

  (四)以数字经济为核心培育一批“互联网+”“大数据+”新模式新业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深化制造业企业上云计划,开展工业互联网及工业APP培育行动、软件开发云应用制造业试点,加快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发展应用,培育壮大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构建产业链“双创”新生态。深入推进“品质浙货•行销天下”活动,深化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大力培育品质电商,构建全球营销网络,拓展国内外市场。2018年力争传统制造业领域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试点企业(平台)40家、个性化定制示范试点企业50家、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示范企业100家、网络协同制造示范试点企业100家;创建5家左右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制造业“双创”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上云企业突破10万家,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五)实施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深入推进“机器人+”,实施《浙江省“机器人+”行动计划》《浙江省智能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建成一批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无人车间和无人工厂。总结推广新昌陀曼微智造的经验做法,加快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着力培育一批系统集成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强的科技型智能化技术改造工程服务公司。大力推进“135”企业管理创新工程、传统产业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实施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认定一批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发展精益制造,应用先进质量管理办法,建设贯穿研发设计、原料供应、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集成平台,积极打造智慧供应链和绿色供应链。2018年力争在传统制造业领域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0个以上,新增工业机器人8000台以上。(省经信委、省质监局)

  (六)打造一批“浙江制造”标准、品牌。深化“标准化+”行动,联动推进“三强一制造”建设,加快构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全面启动传统制造业标准化改造提升区域试点,持续开展国际和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与浙江产业对接活动。深化“品牌+”,实施“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程、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浙江制造”品牌集中宣贯、集中培训、集中制标、集中认证“四个集中”活动,打响“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加快义乌浙江制造品牌功能中心建设,组织举办“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义博会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浙江制造”欧洲行、美加行,更好推动品字标走出浙江、走向世界。2018年力争传统制造业领域制订“浙江制造”标准300个,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180家、“浙江制造精品”40个。(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商务厅)

  (七)发展一批关联新兴产业。深入推进智能制造装备开发计划、首台套产品“双百”工程,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领域高端装备进口替代。实施一批与传统制造业紧密关联的先进装备制造、工业大数据、新材料等重点项目,加快延伸发展新兴产业。深化“设计+”,实施传统产业设计再造计划,拓展工业设计中传统文化和现代科技的创新应用,扎实推进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办好世界工业设计大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产业金融、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传统制造业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强化传统制造企业与军工央企集团分行业精准对接,引导优势企业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深化浙江与兵器工业、中国电科等军工央企的混改合作,引进高端项目,承接高技术转移转化,促进强链补链发展。2018年力争传统制造业领域实施装备制造重点项目30个、培育军民融合示范企业30家,关联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和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设计服务收入增长10%以上。(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

  (八)支持一批优质企业加快发展。大力实施“凤凰行动”,加快传统制造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梯队的上市企业培育名单,建立企业股改上市中介服务评价机制,加快推动境内外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围绕提升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整合先进技术、人才、品牌、渠道等核心资源做强做大。2018年传统制造业领域力争新增上市公司20家,并购重组交易金额300亿元。加大“三名”企业培育力度,联动推进跨国企业集团培育计划、本土民营跨国公司三年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和小微企业提质行动,加快市场主体转型升级。2018年传统制造业领域力争备案审核高新技术企业300家,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确定“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120家、新增“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7000家、“小升规”企业1000家。(省金融办、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工商局、浙江证监局)

  (九)高水平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园区和产业基地。按照“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推进建设、高质量集聚项目、高效能管理服务”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园区管理体制,研究制定专项政策意见,加大园区开发建设和改造升级、入园企业培育和公共服务、集聚片区整合提升、标准厂房产权分割出让、土地和财政激励等方面支持力度,推动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发展、规范发展、提升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实施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计划,全面深化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切实整治存在安全、环境隐患的老旧工业区和低效园区,加快各类开发园区整合优化和改造提升,招引实施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的高端外资、优质内资和浙商回归项目,推动各类产业平台创新升级发展。2018年力争新增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3家左右,启动纺织、石化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全省新增小微企业园200个,新改扩建标准厂房1000万平方米。(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

  (十)淘汰一批落后和低效产能。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通过破产清算、重整、兼并重组等方式分类处置“僵尸企业”,深化“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提升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小散”企业,加快出清低效无效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2018年力争全省淘汰1000家企业落后产能,整治提升10000家“脏乱差”小作坊小企业,处置200家“僵尸企业”,腾出用能100万吨标准煤,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万亩。深化“腾笼换鸟”,强化试点示范,培育一批“腾笼换鸟”示范小镇、园区。(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建设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精准施策。统筹产业、科技、财政、土地、能源、环保、信贷等政策,形成支持合力,实施好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亩产效益”为核心,创新土地、能源、环境容量、水资源等要素配置机制,加快推行企业对标竞价“标准地”制度,着力推动优质企业做强做大,依法倒逼低效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生产要素向高效优质领域流动。(各市、县(市、区)政府,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人才保障。全面推进“人才+”,支持企业加大“千人计划”“海外工程师”“领军型创业团队”等引进力度,推进“省特级专家”“万人计划”“151人才”等人才培养集聚工程,积极引进国际国内一流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深入实施“浙商名家”“浙商薪火”“科技浙商”行动,加大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培养力度,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大力推进“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百校千企”“千企千师”“金蓝领”等工程,支持制造业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深度合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与管理,更好发挥加强行业自律、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作用。聚焦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积极发挥省智能制造专家服务组作用,深入开展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三)营造良好氛围。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牵头协调,组织办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题研究班,完善工作情况季报、季度运行分析制度,开展2017年度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综合评估,加强对省级试点的督查调研和指导服务,推动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抓好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落地。深入挖掘各地和有关企业改造提升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研讨会以及培训观摩、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多维度、全方位宣传,进一步凝聚合力、营造氛围。(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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